民宅出租商铺合同范本


民宅出租商铺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编号】 出租方(甲方):【出租方名称】 承租方(乙方):【承租方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拥有的民宅出租给乙方作为商铺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租赁物及用途 1. 甲方同意将其位于【地址】的民宅出租给乙方作为商铺使用,租赁面积为【具体面积】平方米。 2. 租赁物的使用用途为【商铺使用用途】,严禁用于其他非商业用途。 二、租期 1. 本合同自【起始日期】起生效,至【结束日期】止。 2. 甲方应在租期届满前【提前天数】提前书面通知乙方是否续租,乙方有权选择是否继续租用。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 乙方应按照每月【租金金额】元的标准支付租金,租金支付日为每月【支付日】日。 2. 租金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3. 若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按照逾期天数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为逾期未支付租金金额的【违约金比例】%。 四、押金 1.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押金【押金金额】元。 2. 租期届满后,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甲方应当在【退还押金天数】内将押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五、装修及维护责任 1. 乙方有权根据商铺使用需要进行必要的装修,但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同意。 2. 租赁期间,商铺的日常维护由乙方负责,但对于非因乙方过失造成的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 六、其他约定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乙方(承租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备注:本合同属于示范合同,具体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