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安保服务合同范本


物业安保服务合同范本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日期签署,并同意按照以下条款执行: 一、服务内容: 1.1 物业安保服务提供方应负责为受雇方提供全面的物业安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巡逻、安全监控、应急响应等。 1.2 受雇方应提供必要的配合,如提供场地、设备等,以便物业安保服务提供方履行合同义务。 1.3 双方应共同商定物业安保服务的具体内容、时间、地点等事项,并在合同签订后严格执行。 二、服务费用: 2.1 物业安保服务提供方应按照双方协商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并于每月(季度/年度)XX日前向受雇方开具相应的发票。 2.2 受雇方应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如有延迟支付或未支付的情况,将按照约定支付滞纳金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2.3 如服务内容发生变化或双方就服务费用等事项达成新的协议,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并对原合同进行修改。 三、服务质量: 3.1 物业安保服务提供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确保服务质量达到双方约定的标准。 3.2 受雇方有权对物业安保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服务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有权要求物业安保服务提供方进行整改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3.3 物业安保服务提供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受雇方的损失。 四、保密条款: 4.1 双方应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获取的对方商业机密和其他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非法使用。 4.2 在合同解除或到期后,双方仍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或利用对方的保密信息。 五、违约责任: 5.1 如任何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5.2 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双方可以暂时免除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快恢复履行。 六、其他条款: 6.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协议应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3 本合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XX年XX月XX日止。如双方需要续签或变更合同内容,应提前XX天书面通知,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