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gòng cái
注音ㄍㄨㄥˋ ㄘㄞˊ
繁体共財
⒈ 共有财富。
⒈ 共有财富。
引《礼记·祭法》:“黄帝 正名百物,以明民共财。”
孔颖达 疏:“共财者,谓山泽不鄣,教民取百物以自赡也。”
汉 班固 《白虎通·封公侯》:“王者始起,封诸父昆弟,示与己共财之义。故可以共土也。”
《后汉书·樊宏传》:“重 性温厚,有法度,三世共财,子孙朝夕礼敬,常若公家。”
1.不妨把这些公共财产看成无主之物,谁先把它拿来卖,这公共财产的产权就算他的。你如果正好当一家国有企业的厂长,就可以和主管部门合伙把这家工厂卖给有钱人,产权就变成私有了。
2.我们应维护公共财产的安全。
3.人人都要爱护公共财物。
4.被告人王璀英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侵吞公共财物折款138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5.好便宜不可与共财,狐疑者不可与共事。
6.但是巨大的经济刺激、减税和贮备金使公共财政承受了极重的负担。
7.爱护公共财产是一种美德。
8., 本文认为农村卫生防疫应该由公共财政保障解决.
9.除了种籽之外,这些农具和牲畜当然也就成了一个宗族的公共财产,由若干户农民共用一套耕种设备,而等农作物获得收获之后,又由宗族内的老人家负责向各门各户筹措偿还。
10.我们要爱护公共财物。